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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0-19      发布机构:司法局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字体:[  ]

涿鹿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三)承担统筹推进涿鹿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配合市做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夏季(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从9月1日起至次年5月3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单位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涿鹿镇轩辕东路旧招待所院内四楼  负责人:程兆明

联系电话:0313-652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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