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此次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按照文件“开门清理、应清尽清”的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现宣布失效县政府文件145件,宣布失效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决定废止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决定修改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保留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现予以公布。
三、实施时间
2024年9月30日
四、解读机构
涿鹿县司法局

公安机关备案 130731020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