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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 实施细则》的解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22      发布机构:政府办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字体:[  ]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贯彻落实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张政规20231号),参照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出台的《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张工信〔20242)在严格执行《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规定的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基础上,明确我县申报程序,按照市工信局要求制定我县实施细则。

政策的主要内容

该实施细则共分为四个章节涵盖20条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阐明适用对象为在涿鹿县进行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含纳入省工信厅服务平台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明确财政支持方式。企业按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县商务局审核,按程序申请资金,财政落实拨付。

     第二章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申报程序。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企业内外部网络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企业上云智能制造创新发展企业使用数担保费率优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11个方面支持内容的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申报程序。

第三章评审及使用。细则支持项目由县商务局查验资料进行评审凡是复印件的,在评审项目时须查验原件。同时须查询企业近三年无安全事故,企业信用信息。申报企业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支持资金专款专用,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部门对支持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章附则。县商务局要每季度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落实情况。因《张家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20231025日发布起施行3年,故我县《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施行年限与其同步,有效期至20261025日。细则由涿鹿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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