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关于《重新调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管控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污染物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重新调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管控要求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起草了关于《重新调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管控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24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lhbdqb@163.com。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0313-6526896。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邮编:075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新调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管控要求的通告反馈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重新调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管控要求的通告.docx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
2024年11月26日

公安机关备案 130731020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