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萨么蛋糕店、潘道平:
本委受理的刘会芳与你二人(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申请人请求依法裁决你二人(单位)支付申请人刘会芳拖欠的工资16666元。因经营场所已变更为其他单位,与你二人(单位)无法取得联系,邮政EMS仲裁专递也无人签收,现依法向你二人(单位)公告送达涿劳仲案字[2026]第13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等文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祥和苑二期对面综合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313-6583161。
特此公告。
涿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公安机关备案 13073102000052